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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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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盟: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具有强渗透、强关联的效应,产业大融合背景下,文化产业表现活跃,铸造了“文化+”这个崭新的发展形态。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要跨越产业固有边界,打破行业与区域壁垒,相互融合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您们提出的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我们表示赞同。

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结合工作职能,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统筹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一、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区不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对文物文化设施进行景区化、创意化、体验化、休闲化开发,目前全区403个A级景区中,博物院、纪念馆、文化产业园区、文物保护遗址类景区共有69个,占A级景区总数的17%。二是加强红色文化资源转化,2021年,我厅推出“亮丽北疆”主题精品红色旅游线路10条,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举办自治区首届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3名讲解员入选“全国红色五好讲解员”,6名红色旅游讲解员入选全国“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巡回宣讲活动”讲解员名录,兴安盟内蒙古自治区纪念地获第二届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优秀活动单位”荣誉;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以及12款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入选《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展示活动作品集》。三是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2021年,我厅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20人、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65项100处,有17个项目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举办了“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全区非遗年货展暨非遗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开展了“传统文化月月传”“传统手工艺大课堂”、非遗公开课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非遗进校园”和“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类10大优秀案例。四是重点支持驻场精品旅游演艺项目,2021年,我厅组织“人民剧场”演出共320场,全区各盟市文旅系统举办演艺、文创、旅游商品、非遗、图书、红色文化进景区(“六进景区”)系列活动1400余场。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精品旅游演艺项目7个,扶持培育了《草原英雄小姐妹》《五原烽火》等一批优秀的驻场演艺项目,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一是推进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特色节庆展会等提质升级,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文化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开展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继续完善内蒙古礼物品牌管理体系,开展第二批内蒙古礼物申报评选工作。二是持续推动红色旅游发展,按照《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鼓励具备条件的红色旅游景区积极创建A级旅游景区,集中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好、知识储备好、讲解服务好、示范带头好、社会影响好的红色旅游讲解员。三是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非遗全媒体传播计划,举办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四是继续支持精品驻场旅游演艺项目。

二、文化产业与农牧业融合发展

一是培育观光农牧业、农牧业旅游园区等项目,目前全区403个A级景区中,共有南星现代农业景区等农牧业类景区13个。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制定了《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评定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34个。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评定五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22家。三是以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手段提升农牧产品品牌价值,2021年我厅评选出的第一批192件“内蒙古礼物”中,共有各盟市69件包装精美、具有文化内涵的优质农牧产品入选,占总数的36%。四是打造农牧节事活动,近年来,我区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各类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打造了内蒙古乡村村晚、全区广场舞大赛、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农民丰收节、西部民歌会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文化产业与农牧业融合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培育优质农牧业旅游项目,一是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加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村镇建设,开展全区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复核,重点复核五星级接待户,推动全区乡村民宿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持续以“内蒙古礼物”品牌为引导,推动我区农牧产品改进产品外观、结构、性能和包装,进一步提升文化内涵。三是持续打造农民丰收节、西部民歌会等农牧节事品牌活动。

三、文化产业与工业融合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

发展工业旅游纳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建设内容。推进“文旅+工业”,培育一批工业遗址公园、工业博物馆、工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塑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工业旅游品牌,将工业旅游景区纳入旅游线路。我区403个A级景区中,工业旅游区共有19个。二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工业旅游景区。2021年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蒙牛工业旅游区5G智慧文旅项目、包钢工业游红色基地提档升级项目、蒙亮民族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展示景区基地项目、乌海市海南区“小三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2022年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伊利·乳都科技示范园、乌海市海南区“小三线”、河套酒业工业旅游区等工业旅游项目。三是开展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开展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选的工作要求,我厅按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LB/T067-2017)行业标准,组织各盟市积极申报,并组织专家对各盟市推荐的基地进行纸质材料评审和现场指导,推选资源吸引力强、市场认知度高、接待服务水平高、安全管理到位的单位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争取获评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挖掘我区工业文化和旅游资源,鼓励相关盟市依托工业遗产资源修建旅游景区,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积极打造品牌主题旅游景区,同时,依托工业旅游景区,培育研学旅游项目,扩展工业旅游的内涵和外延,寓教于乐,吸引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游客。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旅游景区的指导力度,安排专家组对景区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到实地进行专业指导。

四、文化产业与餐饮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厅不断推动文化产业与餐饮业融合发展,打造“内蒙古味道”餐饮品牌。“内蒙古味道”是自治区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2018年以来,“内蒙古味道”以“赏花寻味”为主线,挖掘提炼12盟市地域美食IP,包括:呼和浩特传统10味、 包头9味、呼伦贝尔12味、阿尔山山野12味、通辽8珍味、赤峰12峰味、锡林郭勒蒙餐八绝、乌兰察布经典十味、鄂尔多斯温暖10味、寻味巴彦淖尔——河套20风味、乌海 6滋味、阿拉善斑斓14味等,开展“内蒙古味道”特色店甄选,完成线上甄味驿站与特色店的互连互通,整理拍摄非遗美食宣传片,开展国内外宣传推广活动,举办美食论坛和厨艺大赛,让内蒙古独特的饮食文化成为旅游新热点,“内蒙古味道”品牌影响力日益显现。2021年,我厅制定了《“内蒙古味道”特色店规范》,目前各盟市共有“内蒙古味道”特色餐饮店279家。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内蒙古味道”特色店规范》,甄选更多的餐饮店纳入“内蒙古味道”特色店,继续加强“内蒙古味道”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味道”品牌影响力。

五、文化产业与住宿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区不断推进高品质主题酒店、度假酒店、星级饭店以及精品民宿建设,目前全区共有星级旅游饭店226家,金树叶、银树叶绿色饭店24家;2021年,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民宿管理工作评价参考》,扎实推进内蒙古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按照《评价参考》要求,各盟市共推荐报送甲级民宿16家,乙级民宿13家,经过文旅部委派专家现场评审,鄂尔多斯市准格尔黄河大峡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被评为甲级民宿。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围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俗文化等内容,将民宿业与旅游景区、农副产品加工、餐饮服务、休闲养生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民宿+景区”“民宿+文化”“民宿+设施观光农业”等主题的休闲乡村旅游模式,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同时,引进民宿品牌企业、知名平台公司、专业化团队参与民宿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推进结构优化、品牌打造和服务提升,每年评定一批等级旅游民宿,培育一批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内蒙古旅游民宿品牌。

六、文化产业与交通业融合发展

一是推动旅游专列工作,重点发展额济纳旗、阿尔山旅游专列。2019年额济纳旗与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通“草原之星”旅游专列,截止2021年底,运行旅游专列108列,输送游客5.75万人,其中“草原之星”旅游专列28列,输送游客0.5万余人。2017年—2021年阿尔山运行至北京、呼和浩特、吉林、黑龙江等旅游专列共680列,输送旅客103719人。二是推动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出的“认定一批高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区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提质升级,不断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发挥高等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对度假休闲旅游的引领作用,促进自驾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开展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评定工作,其中,通辽市草甘沙漠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获评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全国共计13家),通辽市青龙山自驾营地、乌兰察布火山运动营地、阿拉善右旗世界沙漠地质公园入口营地获评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全国共计20家)。三是推动低空飞行等飞行体验项目建设,目前部分景区已增设低空飞行项目,呼和浩特市飞行小镇项目、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毕拉河达尔滨景区低空机场建设项目等低空飞行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动4C/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申报工作,继续推动旅游专列、低空飞行等项目建设。

七、文化产业与商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强文化产业与商业融合发展,在商业街区、景区引入影院、剧场、书店、休闲书吧、艺术馆、工艺品店、创意商品店、文化娱乐场所等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与城市商圈融合发展。一是打造旅游休闲街区,2021年我厅评定了第一批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呼和浩特市恼包旅游休闲街、呼伦贝尔市古城步行街、赤峰市帝豪美食街、乌兰察布市集宁路文化商贸街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乐康吧旅游休闲街区、阿拉善盟左旗定远营古城旅游休闲街区等7个街区入选;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历史文化街区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二是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021年,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评分细则》,2022年我厅评定了第一批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恼包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赛罕塔拉城中草原文化旅游中心、阿尔山市温泉街文化和旅游街区、赤峰市红山区新华步行街文化旅游集聚区、鄂尔多斯草原丝路文化——康镇景区、定远营古城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6个集聚区入选;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乌兰木伦文化和旅游街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套娃景区被评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高标准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推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消费。

八、文化产业与康养业融合发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大力推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相融发展,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旅游获得感、幸福感。2018年我区呼伦贝尔蒙古之源蒙医药原生态旅游景区、呼伦贝尔蒙医药医院、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阿吉泰健康养生园荣获了第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创新开发康养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新业态。一是发挥旅游市场优势,推进旅游与卫生健康、养老、中医药相加相融、协同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依据《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认定细则》,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二是突出重点,发挥优势,依托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生产基地,开发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产业融合项目,培塑康体养生旅游品牌,推进“文旅+康养”高质量发展。以东中西部差异化发展为导向,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的背景下,推进康养旅游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推出一批康养旅游精品线路。三是加强文旅康养商品研发生产力度,支持中医药(蒙医药)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康养产品、中医药旅游产品和地方特产等文旅商品研发、生产,持续提高内蒙古中药材(蒙药材)附加值,不断丰富自治区旅游商品。同时,引导、推选优秀的企业走出去、亮起来,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知名展会、博览会,让内蒙古中医药(蒙医药)和中药材(蒙药材)成为内蒙古的名片,成为打造“内蒙古礼物”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的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言献策。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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