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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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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联盟的提案》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事业得到很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过去的2021年,全区文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把握正确方向、履行使命担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久弥新。

一年来,全区文物系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文物保护状况不断改善、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全年累计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40个,武安州辽塔加固维修工程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初步验收;全区4处遗址、15处长城点段入选国家“十四五”大遗址目录,3处考古发现入选全国“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实施了清水河后城咀石城遗址、武川坝顶北魏祭天遗址等26项考古发掘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已提交自治区司法厅,进入政府审查阶段;举办了《长城内外皆故乡》《黄河从草原上流过》等展览展示活动,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珍贵实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让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鼓励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平台,多渠道提升文化遗产传播能力。结合提案内容,让文物活起来彰显其价值主要提到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文化遗产与数字科技、网络媒体结合以便人们更方便的解读文物内涵。2021年内蒙古博物院已完成革命文物征集调查工作,拟征集革命文物4万件(套),向全区征集文物故事309个,其中将10部小视频、音频和8个图文革命故事报送到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办,在“学习强国”平台播放。未来,在科技教育方面对高新技术在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应用、利用数字技术层次解读文物内涵等内容已开展课题选题,下一步将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委托各领域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文物展示方面将进一步落实“互联网+博物馆”行动计划,指导各级博物馆以“互联网+博物馆”的全新视角,利用多媒体和5G等现代新技术,以数字文物为基础,建设各类专题网上数字展览厅,开办云展览、云教育,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传播体系。

二是关于建立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联盟事宜。此项内容经与文物局相关处室进行了沟通了解,之前曾成立过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馆馆际联盟,该联盟将全区各级博物馆、纪念馆联合起来,形成文物资源共享机制,其中包括共同展览、销售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目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行政机关不具备组织成立联盟的职能。

下一步,一是我们将持续搭建文化遗产相关单位与各企业之间的桥梁,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企业进行联合打造知名文化IP;二是借助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予以资金支持;三是鼓励相关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合作,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精神内涵,指导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做好文化遗产相关工作,让文物活起来的同时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推动内蒙的文物能产生更多经济效益,体现其丰富内涵,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文物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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