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及入汛以来全区气候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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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自治政府新闻办召开“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及入汛以来全区气候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杨志捷通报了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入汛以来全区气候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薛德友、自治区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李一平、自治区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高级工程师张存厚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入汛以来全区气候

  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杨志捷

  (2018年7月23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2018年上半年,全区先旱后涝,旱涝并存,气象灾害呈现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造成损失重等特点,全区发生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冻害、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等衍生灾害。干旱发生面积39.6万平方公里,暴雨洪涝发生49次,冰雹发生45次,大风发生7次,冻害发生2次,沙尘暴发生2次,森林草原火灾发生2次。其中,干旱灾情最为严重,现将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入汛以来全区气候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介绍如下。

  一、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

  (一)前期旱情分析

  我区干旱于5月上中旬开始发生,进入6月快速发展,到6月30日我区中旱及以上干旱主要出现在呼伦贝尔市西南部、赤峰市中北部、锡林郭勒盟大部、乌兰察布市中北部、呼和浩特市大部、包头市大部、巴彦淖尔市大部和阿拉善盟。干旱发生面积39.6万平方公里(阿拉善盟13.1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6.5%。其中,特旱面积3.05万平方公里,重旱面积13.70万平方公里,中旱面积16.15万平方公里,轻旱面积6.68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的3.6%、16.1%、19.0%、7.8% 。牧区发生干旱面积34.4万平方公里,占牧区总面积的57.2%,农区发生干旱面积4.2万平方公里,占农区总面积的46.2%。

  (二)对农牧业的影响

  受干旱影响,我区中西部北部、中部大部、东部偏南的大部牧区牧草返青期较去年推迟。牧草高度较常年同期偏低,7月上旬与近5年同期相比,我区大部牧区的牧草高度低4~34厘米;只有兴安盟东北部、通辽市南部和鄂尔多斯市东南部牧区的牧草高度高6~32厘米。牧草减产明显,锡林郭勒市及以西牧区牧草单产减产3成以上,6月末牧草产量(鲜重)与近5年同期相比,我区大部牧区低60~4199千克/公顷;仅兴安盟以北牧区的牧草产量偏高136~4508千克/公顷。

  春播期(3月中旬至5月中旬),赤峰市和通辽市等地作物播种期较常年略有延迟,部分旱作农区无有效降水,土壤墒情较差无法播种,部分播种地块未出苗;水浇地靠抽取地下水灌溉,增加种植成本。6月,干旱造成巴彦淖尔市北部、乌兰察布市大部和赤峰市西北部土壤持续缺墒,旱情加重,此期间大部农区玉米由三叶进入拔节期,马铃薯为分枝至花序形成期,东北大豆由苗期进入开花期,小麦为孕穗至抽穗期,水分需求大幅增加,对巴彦淖尔市的小麦、乌兰察布市的玉米和马铃薯以及赤峰市的玉米健壮生长不利。

  (三)开展的气象服务及人影作业情况

  面对严峻的旱情,全区各级气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及时按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上报情况,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针对干旱灾情发生发展过程,加强干旱监测,加密监测土壤墒情,与民政、水利、国土等部门联合开展灾情会商,组织业务单位利用地面观测数据,卫星遥感数据等开展定量化评估工作,评估灾害损失程度。派出2个专家调查组,赶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6个盟市30个旗县(区)开展全区干旱灾情调查,选择旱情严重且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实地取样,通过对草地和农区样方取样、土壤水分测定和农牧民访谈等多种途径,了解近期干旱发生、发展、强度、范围及对农牧业的影响情况,并撰写了干旱灾情调查报告。制作干旱决策气象服务材料13期,重大气象信息专报6期,各盟市、旗县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决策需求,制作和发布决策气象服务产品480余期,及时向各级党政部门决策指挥提供科学支撑。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截至目前,全区飞机作业66架次,高炮作业150次,燃烧炉作业175次,火箭作业371次,增雨影响区面积达40.14万平方公里。

  (四)降水对干旱的影响及旱情现状

  4次降水过程后,我区北部牧区、主体农区干旱明显缓解。截止目前,我区发生干旱的区域以中旱为主。干旱发生面积14.3万平方公里(阿拉善盟11.8万平公里),占总面积的16.8%,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3万平方公里。其中,特旱面积0.01万平方公里,重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中旱面积7.43万平方公里,轻旱面积5.64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区的0.01%、1.5%、8.7%、6.6%。中旱及以上干旱主要出现在阿拉善盟大部、巴彦淖尔市西北部、鄂尔多斯市西部及东北部、锡林郭勒盟西部和中部偏北、赤峰市中部、通辽市中部、呼伦贝尔市中部偏西地区。农区发生干旱面积1.7万平方公里,占农区总面积的18.8%;牧区发生干旱面积12.0万平方公里,占牧区总面积的20.0%;林区发生干旱面积0.6万平方公里,占林区总面积的3.6%。

  目前主要作物处于旺盛生长阶段,今年全区大部农区光温水条件较好,干旱多发生于播种和苗期阶段,对作物生长影响有限,作物长势接近常年同期。前期干旱影响较明显的区域主要是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旱作农区,对部分旱作农区的小麦和玉米产量略有影响。

  二、入汛以来气候特征分析

  (一)降水情况分析

  降水前少后多。入汛以来(6月1日至今)全区降水前少后多,6月虽出现多次降水过程,但降雨量都不大,中西部大部和东部偏南地区月降水量普遍不足50毫米,偏少2至9成。7月以来,每日均出现覆盖全区大部地区的降水过程,各站降水量在2.2(额济纳旗)~320.3毫米(科右前旗居力很)之间,鄂尔多斯市东北部、包头市大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大部、锡林郭勒盟西北部和中部、通辽市北部、兴安盟大部、呼伦贝尔市东部和北部等地累计降雨量超过100毫米,阿拉善盟东南部、巴彦淖尔市东部、鄂尔多斯市大部、包头市北部、锡林郭勒盟北部和西南部、赤峰市西部和北部、通辽市中部、呼伦贝尔市中西部累计降雨量50~100毫米,阿拉善盟大部、巴彦淖尔市中西部、赤峰市大部、通辽市中南部等地累计降水量小于50毫米,其中阿拉善盟西部不足1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中西部大部及兴安盟东部、呼伦贝尔市东部偏多5成到5倍(二连浩特市),其中阿拉善盟东南部、鄂尔多斯市东北部、包头市中南部、呼和浩特市中北部、乌兰察布市北部及南部部分地区、锡林郭勒盟西北部偏多2倍以上。

  全区平均降水量接近常年、东部偏北和中部偏西、西部偏东地区明显偏多。入汛以来全区平均降水量为138.6毫米,比历史同期平均值偏多28.0毫米, 比上年同期多48.4 毫米,为1961年以来第9多。各站降水量在3.0(额济纳旗)~461.8毫米(鄂伦春旗都柿沟)之间。中部大部、西部偏东、东部偏北地区在100毫米以上,其中呼伦贝尔市中东部、兴安盟东北部、通辽市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北部等地超过200毫米,阿拉善盟大部、乌海市、巴彦淖尔市西部、鄂尔多斯市西北部及赤峰市局部地区不足50毫米,其余地区均在50~10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呼伦贝尔中东部、兴安盟东部、锡林郭勒盟大部、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大部、阿拉善盟北部和东南部偏多2成至2倍(二连浩特市),其中呼伦贝尔市东南部、锡林郭勒盟西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中部等地偏多1倍以上,通辽市大部、赤峰市大部、乌海市、阿拉善盟西部和东南部偏少2至8成(巴林右旗),其余地区接近常年。

  7月以来出现4次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进入7月后连续20天每日均出现覆盖全区大部地区的降水过程,4次全区性降水过程分别出现在7月1日-7月9日、7月11日-7月16日、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7月21日,最长一次持续9天。17站出现暴雨以上天气,其中7月4日1站(乌兰浩特市)、7月16日1站(胡尔勒)分别达到大暴雨量级,7月3日、4日、8日、12日、16日、19日全区共15个国家级气象站达到暴雨量级,分别出现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

  (二)极端情况分析

  入汛以来全区119个国家级气象站中有4站出现极端高温事件、有10站出现极端降水事件。6月1日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和阿荣旗、兴安盟扎赉特旗,7月17日阿拉善盟阿右旗4站日最高气温超过极端高温阈值,出现极端高温事件。6月16日呼伦贝尔市小二沟、7月4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7月7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7月16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和兴安盟胡尔勒、7月19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包头市固阳县、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7月20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10站日降水量超过极端降水阈值,出现极端降水事件。

  三、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每年的7月下旬至8月上旬(又称“七下八上”)是华北地区的雨季,是防汛的重点时期,现将我区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情况介绍如下:

  (一)降水量趋势

  预计2018年7月21日-8月31日,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南部、巴彦淖尔市南部、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东南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多2~5成;通辽市南部、赤峰市南部、锡林郭勒盟西部、包头市北部、巴彦淖尔市北部、阿拉善盟西部和北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多0~2成;其余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少0~2成。

  (二)流域降水趋势

  黄河内蒙古流域降水偏多,出现汛情性的可能性较大;海河、辽河内蒙古流域有阶段性强降水,可能出现汛情;嫩江内蒙古流域降水接近常年同期。

  (三)平均气温趋势

  预计2018年7月21日-8月31日,我区大部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偏高。其中,呼伦贝尔市东南部、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东部气温较常年同期高1~2℃;其余地区较常年同期高0~1℃。

  (四)重点关注

  2018年7月21日-8月31日我区中、西部地区多强对流天气,易引发局部山洪等次生灾害,需加强中小河流的防汛和城市内涝防范工作;境内黄河、海河和辽河流域需关注区域性暴雨洪水。东部地区需关注阶段性干旱的发生和发展。

  

  

 

  

  内蒙古降水量分布图(2018年6月1日至7月22日)

  

  

 

  

  内蒙古降水量分布图(2018年7月1日至22日)

  

 

  2018年7月21日至8月31日降水量距平百分率预报图

  

  

  “近期降水对旱情的影响及入汛以来全区气候特征分析及主汛期气候趋势预测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前期的干旱和后期的降水,对农牧业有哪些影响?

  张存厚:首先,我区干旱最严重的时段是发生在6月下旬,主要对牧区影响较大,西部草原因旱返青推迟、部分区域已返青的牧草因旱枯死、牧草生长季缩短;干旱造成草原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降低、牧草产量下降;同时也影响正常畜牧业生产,如牛羊因放牧时间不足、放牧距离增加,导致牲畜掉膘严重,影响牛羊肉的品质;干旱也导致牧区牲畜疫病高发、局部地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锡林郭勒盟镶黄旗等)草原蝗虫灾害的发生。农区由于前期陆续有降水天气过程,加之部分地区又有灌溉条件,因此干旱影响相对较轻。赤峰市中部和通辽市中部偏南,进入5月下旬持续温高雨少,旱情发展迅速,对当地农牧业影响仍在持续。林区雨水充沛,一直无大面积干旱发生。

  其次,进入7月份,全区大部地区均出现降水天气过程,此时段正值作物、牧草生长的需水重要时期,也是作物、牧草快速生长的关键期,降水对缓解或解除前期干旱作用明显,对农牧业最终产量的高低意义重大。但是,7月的强降水对前期干旱、地表裸露的坡地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如:局地强降水过程导致裸露地表形成泥水薄膜,使得土壤水分入渗大大减少,大部分降水以地表径流汇集,极易形成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同时带走表层土壤养分,使得该区域土壤更加贫瘠,对农牧业生产不利。

  内蒙古融媒网记者:7月19日-21日这次降雨过程对包头、巴彦淖尔、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局部地区造成了山洪和城市内涝,请问气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薛德友:全区气象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领导对当前防汛抢险救灾的要求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决落实气象服务责任制。自治区气象局主要领导先后专会部署落实防汛抗旱工作5次,印发文件落实防汛抗旱要求3次。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于2018年7月18日17时30分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2018年7月19日12时50分提升为Ⅲ级。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互动和应急联动,针对本次天气过程,自治区气象台先后同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电话会商20余次。与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开展地质灾害会商联防,与自治区水文局开展24小时不间断信息交换,向自治区防汛办提供所有预报预警服务产品。

  三是及时组织开展加密观测、滚动预报、精准预警,及时准确发布气象预报信息、重要气象报告、各类预警信号、气象风险预警。截止7月23日08时,发布预警64次(红色预警5次),自治区、盟市先后启动应急响应12次,全区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1000余条。发布《重要气象报告》7期、《暴雨蓝色预警信号》7期、《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期、《暴雨红色预警信号》4期、《雷电黄色预警信号》10期、《雨情公报》17期、《短时天气预报》46期、《短期区域天气预报》14期、《城镇天气预报》14期、《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6期、《山洪气象风险预警》8期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8期。

  四是全力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工作。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天气过程发展情况,加密决策服务材料,自治区气象局报送决策专报20余期,各盟市旗县气象局共制作各类决策服务产品30余期,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决策支撑。

  五是全力做好公众气象服务工作。本次强降水过程,气象部门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渠道,预警信息及时性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通过手机短信、电话传真、蒙汉12121语音服务和电子显示屏及时制作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通过400-6000-121气象服务热线为广大用户就气象灾害实时情况及防灾减灾等方面答疑解问。通过广播直播实时滚动广播重大气象灾害服务信息。及时摄制实况素材,制作天气预报,在各电视频道播出;在节目中对灾害情况及后期影响进行分析,并对灾害防御、公众生活、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提示。通过电视实时滚动插播重大气象灾害服务信息。通过中国天气网内蒙古站、内蒙古公共气象服务网、内蒙古兴农网、内蒙古气象局门户网、腾讯、新浪微博等各网络媒体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制作气象灾害预防专题。在重大气象灾害落区范围内,及时启动制作专业专项重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各盟市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社、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电视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发布预警信息。

  六是全力做好专业用户气象服务。针对交通干道、铁路、重点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针对在建工程工地、市政、煤矿等重点单位,针对各级防汛应急责任人、气象信息员等重点对象,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媒体朋友们,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防汛气象服务Ⅲ级应急响应、黄河防汛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仍在启动状态中,今早9:00,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再次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 (暴雨)Ⅳ级应急响应,望各位媒体朋友们密切关注。

  内蒙古晨报:前期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经历了大范围的降水过程,请问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降水吗?能否介绍一下暴雨、大雨这类降水量级是如何区分的?不同的暴雨预警信号又代表什么呢?

  李一平:未来十天内仍将有降水过程,主要有一个过程。受西风槽和副热带高压及台风“安比”北上的共同影响,22日至26日我区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其中西部地区的降水主要在22日夜间到23日夜间,而东部的降水主要在24日至25日,目前强降水已经拉开序幕。今天上午,自治区气象台先后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1次,暴雨红色预警信号2次,具体预报如下,在这里,请各位媒体朋友们和我们一起密切关注:

  23日08时至26日08时:全区大部有降水,阿拉善盟中东部及以东地区过程降水量10.0~24.9毫米;其中,阿拉善盟东部、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中东部、鄂尔多斯市大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中部和北部、乌兰察布市北部、锡林郭勒盟北部、赤峰市大部、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中南部过程降水量25.0~49.9毫米;阿拉善盟东南部偏东、巴彦淖尔市东南部、鄂尔多斯市北部、包头市、赤峰市南部和东部、通辽市西部、兴安盟北部、呼伦贝尔市南部过程降水量50.0-99.9毫米,巴彦淖尔市中部偏南、包头市中部偏西、赤峰市南部偏南、兴安盟西北部、呼伦贝尔市南部偏南过程降水量10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预报中所提的大雨和暴雨都是针对24小时的降水量来说的。24小时降水量达25.0~49.9毫米为大雨,24小时降水量达50.0~99.9毫米为暴雨,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毫米为大暴雨,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毫米为特大暴雨。在我区,2017年8月3日通辽市青龙山气象站日降水量达349.7 毫米(2日20时-03日20时),是内蒙古国家级气象站首个实测特大暴雨记录。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依次增强。标准分别为: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级别越高防御越强,分别为: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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