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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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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地方文化名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团结凝聚爱国奉献的文艺工作者,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文学家、艺术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资源富集,各个盟市都有一批本土文化人才。您提出的建议提得很好,具有可行性,对我厅下一步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关于您提出的相关问题,我厅也做了一定的调研,将在下一步积极与各方协调,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对地方本土艺术创作人才的扶持力度。下一步我厅在实施的“内蒙古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剧本孵化工程”等项目评选扶持中,加大对地方艺术创作人才的扶持力度,充分挖掘地方文艺名作,培养地方文艺名人。

二、加大地方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在每年的全区乌兰牧骑艺术人才培训班、全区文艺院团人艺术才培训班中,加大地方文化名人的比例,提高地方文化名人的专业技能,帮助地方文化名人为当地文化艺术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积极引导各地参照内蒙古艺术剧院模式,成立名人工作室。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创作展示的舞台,充分发挥“名人孵化”的群集效应,积极发挥名人名家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培养更多的文艺人才。

四、通过全区舞蹈比赛、声器乐比赛、曲艺展演等赛事展演活动,给予地方文化名人提供展示的舞台,进一步增加他们的知名度,加大对他们的激励扶持。

感谢您对自治区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所提出的中肯意见。欢迎您继续为内蒙古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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