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建议字〔202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文 号 | 内文旅建议字〔2022〕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郝永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和提升群众文化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目前我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存在服务明显滞后,政府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人才队伍不健全,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着力提高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设。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草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草案)》已列入自治区人大2022年立法计划。
二是制定公共文化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措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社区和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我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目前,全区建成公共图书馆117个、文化馆120个、博物馆185家、美术馆24家、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86个、嘎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12522个,遍布城乡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硬件建设和服务管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也列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四是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配合自治区人大《公共文化保障法》执法检查,将4大类25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落实完成99条具体整改措施。多次采取先暗访后明察、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实地检查49个旗县、103个苏木乡镇(街道)、197个嘎查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两次开展全区苏木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命名全区三级以上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312个。开展基层公共文化单位“十佳”评选工作,每两年表彰一批实绩突出的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户(大院)、文化广场等。
五是实施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以盟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旗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苏木乡镇(街道)文化服务站点为分馆、嘎查村(社区)文化服务站点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目前已建立图书馆文化馆总馆204个、分馆2600多个,绝大多数盟市、旗县已基本形成“一个总馆+若干个分馆+若干个服务点”的建设模式,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人员下移。
六是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活动,全区各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深入基层演出4个月,每团不低于100场,每年惠民演出超过10000场。2018年以来组织优秀民营剧团深入脱贫旗县开展送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528场,推动全区贫困旗县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10000余场,农牧民观众240多万人次。
七是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选派600多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到贫困旗县提供培训、辅导服务。加强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点人员队伍建设,2018年以来每年举办全区东中西部边境和贫困旗县苏木乡镇文化站长培训班,培训1800余人。
八是扶持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为发挥自办文化在乡村文化振兴、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厅与自治区农牧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扶持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户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文化户认定标准和示范文化户评选标准》,2021年至2025年每年评选命名120个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每户扶持文化设备资金2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积极推动自治区公共文化法制化建设,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打造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培育精干高效基层文化队伍,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利用率和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签发人:蔚治国
联系人:白俊明
联系电话:0471-6968006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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