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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办字〔2022〕299号
成文日期 2022-07-1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办字〔2022〕299号
成文日期 2022-07-18

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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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加强旅游业理论和人才支撑的相关要求,促进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各地专家队伍力量,提升我区旅游科研水平,创新研究和调研机制,我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成立一批旅游发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开展旅游研究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设学院(系)及相关研究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投入能力较强,能为研究基地运行提供办公场所、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基地内设机构、负责人、专家人员由研究基地确认。

(二)研究基地需研究方向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要有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具体条例,确保研究基地稳步运行。

(三)研究基地需在旅游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探索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内蒙古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与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法规为重要研究方向。

(四)研究基地在旅游研究领域拥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专家队伍;有完善的组织框架,应设有专兼职人员20人以上,其中教授不少于5人,副教授不少于10人,特约研究员不少于5人。

三、申报程序

(一)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联系当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指导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申报书》。

(二)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进行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推荐专家不少于20人。

(三)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审核和申报质量。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合理公正性,严格审核纪律,文旅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评、实地评定等多重审核方式,最后召开评审会议,确定通过评审名单。在评审会结束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请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申报书》等纸质版一式 6份与电子版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书电子版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五)截止日期:2022年7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相关支持

(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择优评选并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名单,为入选单位颁发牌匾。

(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在课题研究、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建议、规划论证、项目论证、规划编制、调查研究、资源普查、培训教育等方面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开展工作。

(三)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业务工作;研究旅游业发展的重大前沿课题、新业态,提出研究成果和建议意见;加强同国内知名高等旅游院校和培训机构合作,推进和旅游企业联合办学,共同建设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开展旅游项目规划、市场营销、智慧旅游、康养旅游、会展策划等培训,提高全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能力等。

(四)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对经费、人员、办公场所等提供必要运作保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业务指导、课题研究安排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同时,鼓励和支持基地科研成果申报各级奖励、专利申请等。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和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资源开发处 郭亚杭     0471-6944346(传真)

科技教育处 武国丽     0471-6946660

电子邮箱:690138511@qq.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内蒙古文化大厦3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研究基地申报书》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7月18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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